請問
: 我有 2 個問題,如果自己的房子曾向銀行申貸 20 年,目前房子已經繳了
10 年了...
1.只要曾經申請過,是不是就不能再向銀行業者申請房貸 ?
2.如果不找銀行業者,而是找土地代書貸款,一般利息都怎算 ?
3.有沒有一般性的或是比較公定的價格?是如何算的 ?
4.假如房子的殘餘價值為 100 萬,可以跟代書申請超過 100 萬的額度嗎 ? 那超貸部份的利息是如何計算 ? 可超貸條件是甚麼 ?
1.只要曾經申請過,是不是就不能再向銀行業者申請房貸 ?
2.如果不找銀行業者,而是找土地代書貸款,一般利息都怎算 ?
3.有沒有一般性的或是比較公定的價格?是如何算的 ?
4.假如房子的殘餘價值為 100 萬,可以跟代書申請超過 100 萬的額度嗎 ? 那超貸部份的利息是如何計算 ? 可超貸條件是甚麼 ?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