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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前幾天收到法院寄來的公文,親戚地土地被拍賣,因為他跟我都是持份,所以我有優先購買權,法院公文標註已經拍定,因為我對法令不熟析,想交給代書幫我辦,可是因為不懂,所以不放心,想跟各位請教?當我交給代書辦理時,有哪些事項是我要留意,還有親戚土地是跟土地代書借款,然後被拍賣然後又是原借他錢的代書買去,因為有這一層關係,代書似乎有點讓我怕,所以,在辦理購買時,我有哪些事情要注意,謝謝各位
! 法院寄來的通知說 : 葉已拍定叫我承購,說我有優先購買權,連上面價錢都標好了,
45 萬整我還跑去地方法院問,還叫我寫購買狀投遞到法院,因為是親戚的爸爸在住,怕房子萬一怎樣,老人家難堪又沒地方住,如果不用買我就不用解約,我定存還有好幾各月才到期,為了這各事情我好傷腦經,幫幫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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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你好
: 沒什麼好擔心的,你找個大一點的代書事務所去幫你辦即可,因為是向法院直接購買,原則上不會有什麼問題,你要注意的就是產權移轉到你名下後, 請代書同時向地政機關申請一份這塊地及房子謄本,你看謄本是否產權乾淨清楚,即沒有任何設定或抵押等狀況 ( 除非你有辦貸款 ) 放心的請代書去幫你辦吧 ! 與人共同持分的土地,以後如果要處理或合建,,都會因為是共有的不易處理,,建議你趕快去買下來吧 ! 共有土地,不會受到任何一方想賣而影響其權利,也不會受到任何牽制,任何一方都可,獨立的、隨時的、處置其土地,忘了,因為你是共同持有人, 所以法院拍賣有人得標後,會先通知你,因你有優先購買權,他的通知上會告知你,金額,期限,超過期限就等同放棄,就由得標人取得土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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